关于填报自制幼儿教具评选活动申报表的
通 知
各市(县)教育技术装备部:
根据省装备处的通知,我州教育局基教处与装备办将在5月18日联合举办自制幼儿教具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填报申报表的有关情况进行说明:
1.、参加评选的作品要认真填报《延边州自制幼儿教具评选活动作品申报表》并与电子版上报市(县)装备部统一报州装备办。
2、合作作品和单位作品最多只能有3名作者。
3、自制教具介绍要说明教具的教育性、科学性、创新性、趣味性、简易性、安全性等。如有必要可附照片。
4、参加过州级以上评选的作品和借鉴他人作品的,要如实说明情况,并说明改进、创新部分。
5、被州级评为优秀作品的教具,获奖证书作者署名将按照申报表的一、二、三作者排列。
附:《延边州自制幼儿教具评选活动作品申报表》
延边州教育技术装备办公室
2010年5月1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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